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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小学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 2024-05-30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106-04-01-358628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小学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小学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小学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渔中路1号,渔沙坦小学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市级50.00%、区级5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装饰改造约6800平方米,宿舍楼加固、装饰改造约738平方米,风雨连廊、门卫室拆除新建约498平方米,厕所加固、装饰改造约84平方米,新增钢梯,围墙加固改造约100米、翻新约200米,室外塑胶跑道改造、升旗台迁改、舞台翻新、校园宣传栏改造等。

招标内容

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小学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小学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2506),于2024年5月2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二、本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等相关信息已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小学

日期: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企业资信(30分)

类似业绩

1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情况:(1)15项或以上的,得12分;(2)10-14项的,得6分;(3)1-9项的,得3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企业获奖

1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工程质量奖项情况:(1)获得过10项或以上的,得12分;(2)获得过6-9项的,6分;(3)获得过1-5项的,得3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第三方评价

3分

投标人自2023年度(须含2023年度)往前算,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年限情况,计算连续年限排名得分:第1-2名得3分;第3-4名得1分;第5-6名得0.5分;年度次数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年度次数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不满足上述情况或未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不得分。

3分

投标人获得过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定情况:(1)获得8星(不含)以上的,得3分;(2)获得5-8星,得1分;(3)获得1-4星,得0.5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70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得20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在满足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的基础上:(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4)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5)建筑装饰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6)结构工程师: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加5分;(7)建筑材料工程师:具有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8)测量工程师:具有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9)机电工程师:具有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10)深化设计工程师:具有建筑设计或建筑学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70分。

合 计

100

备注:

1、类似业绩: ①类似工程业绩指建安工程费中标金额5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②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竣工验收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盖章;平台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企业获奖: ①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③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市级工程质量奖仅计算工程质量类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工程奖项只计算房建类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获奖仅计算承建单位的业绩,作为参建单位获奖的业绩不作计算。④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获奖业绩的网页信息截图和获奖材料上传件以供核对,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平台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平台内上传件为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奖项名称信息为准,平台内网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栏须显示日期以证明该工程已完成。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打印页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

3、第三方评价: (1)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计算投标人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家相关地方税务部门官网公布的评价年度为准,必须含2023年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家相关地方税务部门官网的纳税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2)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时间以认定时间为准。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定由建设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发证单位为协会的,必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提供其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岗位(注册、资格)证扫描件。②须提供2024年5月在本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③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上述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④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为本公司正式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下属子公司也不含其集团公司的人员。⑤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 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5、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6、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内容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附件: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项目管理团队

数量

基本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技术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质量负责人

1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提供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Query.aspx)查询网页截图注:此人员非招标公告中的专职安全员

造价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http://www.ccea.pro/造价师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

建筑装饰专业工程师

1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结构专业工程师

1

具有结构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建筑材料专业工程师

1

具有建筑材料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测量专业工程师

1

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机电专业工程师

1

具有机电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深化设计工程师

1

具有建筑设计或建筑学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工期(交货期)

58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8192143.9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28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0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0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20 10:00:00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及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小学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渔中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02789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方工

联系电话

1371923373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5536908

发布责任人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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