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0222FW20241482(HTCL-XB-245030)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地铁3号线安通街车辆基地宿舍楼超低能耗建筑评价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项目业主为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地铁3号线安通街车辆基地宿舍楼超低能耗建筑评价项目
1.2采购人: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哈尔滨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安通街车辆基宿舍楼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街-红星街-三环路围合区域安通街车辆基地生活区北侧,为车辆基地职工宿舍,属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面积为10738.27㎡,结构形式为装配式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建设单位履行超低能耗建筑专项验收主体责任的要求,验证超低能耗建筑的设计目标和施工质量,需选定一家单位按照《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技术标准》对哈尔滨地铁3号线二期安通街车辆基地宿舍楼进行超低能耗建筑设计评价和竣工评价工作,配合采购人向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申报华夏好建筑证书
2.2服务期:在采购人方将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所需材料提供给成交商60天内完成评价及华夏好建筑申报工作
2.3服务地点:安通街车辆基地宿舍楼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被录入《中国建筑节能协会2024年近零能耗建筑测评机构名单》。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⑴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2021年1月1日至今,本次采购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⑵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能效测评专业人员培训证书。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合伙人或负责人(事务所主任)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27日9:00至2024年8月30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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