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轮南镇小城镇建设项目(二期)三标段 已由 轮台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轮 发改项目【2023】 74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轮台县轮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轮南镇小城镇建设项目(二期)三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轮南镇小城镇建设项目(二期)三标段
2.1.1 建设地点: 轮南镇
2.1.2 建设规模: 从哈尔巴克乡徐元江泵房至轮南小区街面架设主管线8公里,换土填方3万立方,修建蓄水池 1座。拟修建 125亩林带
2.1.3 工程投资额: 270 万元
2.1.4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11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 4 年 12 月 25 日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
2.1.6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区外企业已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 项目负责人须 具有 市政 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 近 3 年(指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新成立一年内的投标单位不做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近三年(2021年 10 月 18日 至2024年 10 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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