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 室内高压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FB2025-01-17523859)包件编号:(BJ2025-01-172935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桂林榕湖饭店位于广西桂林市主城区秀峰区信义路东侧、榕湖西畔,分为国宾区和经营区两个部分,项目总建筑面积73589.84㎡,其中国宾区总建筑面积15861.31㎡,经营区总建筑面积57728.53㎡。经营区主要施工任务集中在新建5#楼,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以及部分大跨度钢结构。 根据经营区负荷统计计算,改造完成后需增加1台 1000KVA、1台 2000KVA及2台1250KVA专用变压器供电。新建容量共计5500KVA。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内容为: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室内高压配电工程及配电设备。(具体详见《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10/0.4KV配电工程(内线部分)施工设计图纸》) 2.3工期要求 本次分包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投标人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谈判人指令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质量为合格,且满足招标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 3.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4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5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能源局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10KV及以上高压强电工程施工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相关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17日 R 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响应后自行下载。 R 线下发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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