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常熟市2024A-024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前期堆土处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常熟市2024A-024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前期堆土处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嘉至地产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嘉至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建常熟市2024A-024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前期堆土处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福街道华山路以东、黄浦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挖土方量126327.3m3,填方22237.9m3。
2.1.3合同估算价:395.5021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竣工日期:2025年5月3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文章推荐:
肇庆广宁供电局保障性住房和肇庆端州供电局睦岗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公告
合肥输气分公司2025年污水处理系统维护技术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