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辣椒清杂剪把色选及配套附属建设项目,经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202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辣椒清杂剪把色选及配套附属建设项目
2、项目规模:新建大棚1500平方米,购置清杂、剪把、色选机设备,配套电力增容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3、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
4、工程投资额:538.00万元
5、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2025年4月20日开工,2025年7月18日竣工,总工期90天(日历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任何职务。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2024年01月0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其他人员要求: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造价人员、施工资料管理员等要配备齐全,其中项目工程师须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管理员须附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须附岗位证或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8、投标人所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在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jzwfw.cn/cjggzy/) 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专职安全员,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10、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3、其他说明:
(1)投标人无违反《本招标项目禁止投标人串标、弄虚作假投标特别条款》的行为,并在投标书里须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等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 资格后审。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3月22日10:30时-2025年4月11日10: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
3、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子账号:65050162605200001268-019802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5年3月22日10:30时-2025年4月11日10:3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①.银行转账:投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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