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64.92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5106%)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2789002 |
标的名称: |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0.51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2541.15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2-20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0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他所披露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本方已自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关于向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转让的约定,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否满足以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等条件,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4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转让; (4)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关于向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转让的约定,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否满足以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等条件,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3、其他资料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3bj1000848-2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511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300248067P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748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836,989.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39,358.5 | 净利润(上年度): | 195,277.4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50,573,084.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47,347,370.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225,713.8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年度 2023-9-30财务报表【月报】 |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 | 净利润: | |
资产总额: | | 负债总额: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13.11 |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9.78 |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 | 11.4 |
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 | 4.14 |
武汉市财政局 | | 4.27 |
武汉高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4.14 |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 0.51 |
海南创齐置业有限公司 | | 2.09 |
其他股东 | | 39.92 |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6.99 |
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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