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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园林绿化迁改工程

· 2024-01-18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武汉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签订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土建工程(梅林站-汤山站部分)第四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11-4-TJ-01-05),拟对该项目前期园林绿化迁改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自汉阳站至白沙洲,是支撑城市东西向垂江发展的重要轴线。线路起于汉阳站(不含),主要沿四新大道、规划道路,新武金堤路敷设,连接汉阳火车站、四新城市副中心及武昌白沙洲片区,止于11号线不含)。线路全长16.2km,全地下敷设方式。设三期工程起点江安路站6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5座。为汤山车辆段续建线。
2.2 建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
2.3 采购内容:
工作范围:(1)按图纸施工范围内(或根据建设单位、城管园林部门指定) 进行草皮地被清理;乔木、灌木及丛生植物的标识挂牌迁移或砍伐、修剪、断根、起苗、包扎土球、主杆保湿、树坑回填、树枝树叶清运,清理场地,运输(苗木及弃枝运输到产权单位指定地点)、装卸车,栽植(不含主材,含新建树穴)、成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养活养护费用已在报价报价中,不再另行增加),支桩、绑扎、运输相关影像及书面资料移交等施工相关的全部工作,(2)钢筋混凝土拆除、土石方开挖及装车、回填土等;(3)四新大道站拔桩拆桥及公园等其他拆除、凤凰东路桥头挡墙拆除及重建;(4)新区公园公园步道、广场地砖破除外运;路缘石破除外运(含基层);拆除围墙;拆除绿化带栏杆、人行栏杆、水文设施保护性拆除、水文设施临时迁改、环湖便桥拆除、广场喷泉拆除、音响保护性拆除、音响临时迁改、庭院灯保护性拆除、庭院灯临时迁改以及施工过程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辅助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劳务实名制管理、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完场清、资料整编、协助甲方完成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和甲方要求为准。
2.4 计划工期:作业总日历天数为 152 天,本合同服务期限与主合同工程和施工进度相适应(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及施工计划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3.采购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2)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经营业务范围(3)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报价人需将相关信用网站查询截图一并上传提交给采购人)
3.4 项目经理资格: 报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5 注册要求: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注册合格。
3.6 其他要求: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4.报价文件的获取
4.1 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年 1 月 23日前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上传采购文件购买凭证的扫描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 伍佰元 )整,售后不退。
5.采购文件的递交
5.1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3 日。若采购截止时间变更,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电话或短讯等方式通知。
5.2 请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报价文件,逾期提交的报价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报价文件
?不需要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土建工程第四标段施工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356号
邮 编:430000
采购网址: http://ec.ceec.net.cn(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采购联系人: 刘钊 联系方式:1917134273(QQ)
工程业务联系人: 刘玉发 联系电话:155727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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