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3209210001000089001标段编号:A3209210001000089001001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灌江双园商业文化艺术街B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审[202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响水县灌江双园商业文化艺术街B 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响水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响水县灌江双园商业文化艺术街B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附属、消防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9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响水县灌江双园商业文化艺术街B区建设工程项目,A、B、C教学楼、连廊土建的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工程,围墙工程,室内外消防改造工程,非机动车棚、绿化工程、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篮球场、400m跑道、足球场、足球场看台、器械活动场地、升旗台、家长接送等候区、ABC教学楼周围沥青道路、室外铺装(中庭一、中庭三、致远楼周围、风雨操场周围、知新楼周围、ABC楼周围、门卫周围、实验楼周围、看台周围)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注: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第3号公告要求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扫描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有效期含2020年12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承接过单项合同规模达5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建筑、住宅)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6.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7.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7.2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7.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2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8.3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8.4工程付款:详见合同。
8.5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6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响水县人民政府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index.html上发布。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规划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50米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8762507227
代理机构:江苏创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梅苑小区4号楼7层
邮编:21240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295317803
传真:/
电子邮件:994664726@qq.com
2024年2月6日
附件:评标方案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不排序)。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在定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二)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评标入围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标、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95%。
(5)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本项目采用全部入围法。
(四)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95%。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 …… |
注:已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环节。
若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外,评标委员会仅针对牵头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评审计分,被牵头单位的资料不予计分。
(五)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R方法四;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附表一),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四: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R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A、B、C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报价得分满分为(88分)
附表一方法四: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规定范围内指: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
机电安装工程 | 10%、11%、12%、13%、14%、15%、16%、17% | |
市政工程 | 15%、16%、17%、18%、19%、20%、21%、22%、23% |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26% |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剔除不可竞争的部分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扣分标准:
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六)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得基本分8分;缺少任一项评审要点,该评审要点不得分。另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审要点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加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满分10分。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点,主要包括: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 2-5 页);(0.8-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 页);(0.8-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页);(0.8-1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1.6-2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1.6-2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页);(0.8-1分)
7.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0.8-1分)
8.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8-1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80页,每超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注:①以上施工组织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②为增加技术标保密性,现施工组织设计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如果某个要点未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该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不得分。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七)业绩:(2分)
1、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有效期含2020年12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承接过单项合同规模达5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建筑、住宅)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本项计分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不同时参与本项计分。投标人审慎选择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评委评审时资格审查表业绩栏按顺序进行审查,超出数量的业绩不予审查计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八)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九)投标人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综合评估+评定分离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第(五)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第(六)项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
(3)按第(七)项业绩,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C;
(6)按第(八)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不良记录评审项计算出得分D;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人得分=A+B+C+D。
(十)定标方案
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定标候选人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原则进行定标,由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精神、盐城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导则,结合项目特点,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办法制订。定标方法如下:
1、必选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比较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偏差越小得票数越高,偏差绝对值相同的,负偏差的得票数高。
进行价格竞争的,最优的得5票,其次4票,以此类推,排名第5以后的得0票。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5%范围内,不再进行价格竞争。
(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3)施工方案。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2、可选定标因素
(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项目机构成员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进行评判。最高的得1票。
(2)企业类似工程奖项。企业承担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奖项的等级由高至低进行排序,(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发证为证,如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国优优于省优,省优优于省辖市优,获得奖项等级最高的得1票(可并列),其他不得票。各中标候选人只可提供一个类似工程奖项参加比选排序,多提供的按本项弃权处理。
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
(3)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最优的得1票。如评标中已采用答辩方式的,定标中不得再要求进行答辩。
(4)第三方信用报告。提供信用盐城网站公示的可查询第三方信用报告(异地互认),AAA级得2票,AA级得1票,未提供或评定为C级的不得作为拟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必选定标因素和可选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得票的依据。投标人同一事项不重复扣票。
注: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方案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一次性票决排名。定标因素涉及的材料无需从诚信库勾选的材料,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诚信库提供或者直接提供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其他材料栏。
(十一)确定中标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条评定分离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明确的中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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