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名称 | 芜湖宜居·东城上品住宅小区(原湾沚区2105号宗地)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21GC2022FJ7646 | |
标段名称 | 芜湖宜居·东城上品住宅小区(原湾沚区2105号宗地)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21GC2022FJ7646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宜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芜合高速与鸠兹大道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20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管工 180195174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冯建敏 、胡琴 0553-2880693、15755381099、1395619165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1日 | |
入围单位 | 单位名称 |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572902328.85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吴乾坤 | |
证书编号: 皖1342015201515210 | ||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540 | |
质量承诺 | 市优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详见附件 | |
入围单位 | 单位名称 |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芜湖鸠兹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芜湖鸠兹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572538666.67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吴经如 | |
证书编号: 苏1322006200805236 | ||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540 | |
质量承诺 | 市优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详见附件 | |
入围单位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574451259.0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韩方向 | |
证书编号: 津1322013201401412 | ||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540 | |
质量承诺 | 市优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详见附件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随机抽取10家投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规定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奖项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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