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
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 N 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
一期施工总承
施工总承
包
包 (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 N 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SZGC202400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
卢工 0557-369725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胜利路小区 15 栋 401 室
联系人及电话
王刚 18715579739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
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联合体成员:中铁二十
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
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
街 277 号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
路 16 号自编 B 栋 5 楼(联
合体成员:长沙市岳麓
区福祥路 65 号)
柳州市河西路28号(联合
体成员:合肥市新站区新海
大道 15 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 / 费率 % )
94.00%
(约
263200000.00 元)
95.36%
(约 267008000.00
元)
95.50%
(约 267400000.00 元)
工期(日历天)
200
200
200
质量标准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设计
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
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
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设计
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
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
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设计规范
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符
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
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
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
绩
1 、凯傲(济南)叉车
C2H 项目一期建筑安
装工程
2 、智能网联(新能源)
重卡项目一期三标段
1 、第 6 代柔性 LTPS-
AMOLED 显示面板生产
线项目模组厂房 2 项目
总包工程
2 、韩国动力电池项目二
期标准厂房施工总承包
3 、三一智联重卡零部件
和工程机械扩产项目( B
地块)重卡联合厂房项
目
1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 一
期)原料场系统工程
2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 一
期 ) 炼铁系统 1 号、 2 号高炉
本体及辅助设施工程项目
3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一期)原料场系统工
程 1# 、 2# 矿棚总承包工程
4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 一
期 ) 原料场系统工程 1# 煤料
棚工程
姓名
张乐浩
李小飞
姚惠玲
项目经
理(施工
负责人)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
证书编号
京 1342017201721449 粤 1442020202110066
桂 1452018201900340
设计负责
人
姓名
方真亮
孙畅
刘志红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211106074
20014300241
20144411252
综合评估得分
94.28
90.44
90.34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
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招标代理费
306850 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 : 30-5 : 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
址 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后选择
项目,点击 异议 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
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
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
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
管委 [2022]2 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受理单位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 599 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市建管中心、 0557-304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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