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宿煤矿留守处
35kV变电所退运改造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宿煤矿留守处35kV变电所退运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人和业主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宿煤矿留守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宿煤矿留守处35kV变电所退运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SNZB-YKNY-D2025100070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北宿煤矿留守处园区内
项目概况:目前留守处园区内为35kV供电,为减容提效,拟改为10kV供电。
2.2招标范围: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宿煤矿留守处35kV变电所退运改造(EPC)工程总承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0kV配电站安装及智能化配套工程、园区内变电所改造变压器及开关柜的拆除与安装、高低压电缆的拆旧与敷新等。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安装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直至最终交付等全部工作,包含原有设备、设施的改造及拆除等。项目完成后,投标人负责通过地方供电部门整体验收。
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未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禁止交易的信用异常行为或事项。
3.6 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或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
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人业绩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至少一项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煤矿供电或变配电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合同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等;若联合体方式共同签订合同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管理。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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